瑞士真的很美,但是消費非常的貴。我,第一天晚上就問我為什麼要來到這了。
從里昂到日內瓦,僅僅兩小時,跨境出關也都沒檢查。由於我拿歐火通行證,瑞士的火車不需要訂位,所以就在日內瓦車站附近隨便亂逛一下就坐上火車前往伯恩。
歐洲最棒的夜生活
歐洲的周末晚上,多半大城市絕對都是夜生活糜爛,這也是為什麼急洩跟我說「在歐洲一定要好好把握週末」。我好好把握了,來到瑞士的首都伯恩,一個禮拜六的晚上。我想像著青年旅館已經大部分的人都開始在預先派對了,畢竟我到伯恩已經是晚上九點了。
既然是週末晚上,如果要喝酒的話,當然還是先飽食一頓吧!然而,瑞士的麥當勞有夠貴的,一客套餐要美金十二塊。不過如果進去餐廳的話,沒有三十美金出不來。我看了看價錢,摸了摸荷包,最後還是走進了麥當勞。
伯恩很小,老街市中心大概走路個幾分鐘就沒了,我花了大概三十分鐘找到青年旅館。它,就位於在時鐘塔的一條街旁。一樓是一間酒吧,二三四樓是旅館。酒館裡面空空的,「可能還太早」我心想。不過有酒吧又有旅館,裡面的人應該正在預先自己喝酒自己HIGH吧!科科!
沒想到,我check in完進到了房間,是個六人房,打開了燈。
「咦?人呢?都跑到哪去了?」看似是空無一人的房間等著我,仔細一看看到一個人在睡覺。「這麼早睡覺?應該是出去之前補個眠吧!其他人應該是到大廳喝酒去了」我心想。
把背包放下,拿了電腦去大廳看了一下。「咦?怎麼都沒人在喝酒!」只看到幾隻小貓坐在那裏看電視。我上網訂了明天的旅館便回到了房間,先舖好了床,想說先洗個澡等其他人回來吧!洗澡大概花了我十分鐘,一洗完澡回到了房間。
「人都回來了!」我心中竊喜。
我不是一個很喜歡自己出去喝酒的人,個人認為『酒』是好物,是用來助興的。我喜歡跟好朋友一起出去,喝酒聊天。我喜歡跟新朋友喝酒,因為酒過三巡,人的防備心會下降而更能說一些讓彼此更容易了解對方的話。我喜歡跟不同國家的人喝酒,因為可以藉此了解更其他國家的文化。一個人出去喝酒感覺很糟糕,所以我從來不自己一個人出去喝酒。酒的味道對我來說,一個人,太悶。
雖然有人在房間了,但是這些人卻已經換好了睡衣躺在床上,燈關的暗暗的。六人房這時候已經有四個人躺在床上了,包括一開始進房的那個已經有兩個人睡死了。
「喔買尬!」我看了看手錶,上面寫著十點半。
我很懷疑我的所在地,是不是歐洲。一直以來我都認為歐洲人週末沒有人會待在家裡,更何況是背包客!我想,我的認知有點錯誤。
「你好!and晚安!」這是我隔壁床上舖跟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我悄悄的離開了房間,怕吵到別人。到了大廳。我看看酒吧酒單的價錢,多少我忘記了,好像一瓶啤酒十塊美金吧。
我摸了摸荷包。「雖然好像不夠厚,但是我應該還開的起」我心想。
「但是沒有伴!」我嘆了口氣,上了樓,打開房門,爬上上舖,我鑽了進去。
「伯恩,晚安!」就這樣,一個禮拜六的夜晚,在一個昂貴又不熟悉的城市,在一間青年旅館裡!我十點半就睡覺了。我放棄了巴黎的週末,換來一床溫暖的被窩。如問我後不後悔?我不知道,你認為值得嗎?
初雪飄飄金靠腰
因為早睡,我一早就爬了起來,吃了早餐後就把背包寄放於櫃檯,開始在伯恩街道漫步。這城市古色古香,四處還有大概一點點薄薄的積雪。禮拜天,時鐘塔敲著十下非常響的鐘聲,商店都是關的,天空是陰沉的,路上也沒幾個人。
「媽的!一定昨天晚上都跑出去玩,現在全部睡死了!」心中的那股怨念仍然無法平息。
大概走了五分鐘,灰灰的天空開始飄落了雪,這是我初次看到飄雪,我的第一次。看到飄雪挺開心的,但是雪越下越大,最後變成了一顆一顆很大的東西打在臉上,眼睛會很難過。也所幸在倫敦有買了個毛帽,頭才不會覺得濕濕的,但是雪又會堆積在帽子上面,甚是煩人。
伯恩老城搭配著下雪,還有鐘聲,是挺詩情畫意的。然而,身旁沒有人,一點都不浪漫。看那些日劇、韓劇中,男女主角看到雪都是這麼的爽,因為旁邊有人抱。林北,一個人散步,加上雪越飄越大走路變得非常難走,加上身上的衣服都濕濕的,加上沒有靴子所以那些人走過的路因為有融雪還會滑滑的。
「下雪真的金靠腰!」這是我過了兩個小時後的結語。
雖說嘴巴抱怨,不過,其實心裡還是很高興的。一個人坐在星巴克窗旁看著雪,玩著相機,看著報紙,享受著孤獨一個人的時光。
這就是標準的「嘴巴說一套,身體做一套。」
真夠MAN的阿爾卑斯山小鎮
下午三點,我背著行李離開了伯恩,坐火車前往茵特拉肯,到那裏轉少女峰線上阿爾卑斯山,最後到達了格林德沃。格林德沃是阿爾卑斯山山腰的一個小鎮,位於一千多米,鬼才會去記那數字,是個歐洲人來瑞士滑雪的度假勝地,從茵特拉肯來半小時就到了。
那格林德沃,大概是五點左右。因為是冬天,天色已經呈現暗藍色了,配上白色的雪跟山,還有小鎮中的鎢絲燈以及小木屋襯托,景色實在優美。從車站走不到五分鐘就到青年旅館了,再多走個五分鐘小鎮就見底了。
由於荷包的深度,預備晚餐可不能馬虎。馬上打聽好超市幾點關門,趕緊去買了做義大利麵的食材,回來青年旅館自己煮。我在台灣極少自己煮飯,畢竟,自己一個人住,而台灣的便當這麼便宜,自己下廚成本可能會比外食貴很多。這天晚上,自己買了番茄、洋蔥、培根還有起司加到義大利麵醬中,便宜、營養又好吃。
在青年旅館的廚房煮菜是很有趣的,也是我之後都只找有廚房的旅館的原因。因為,同時很多房客都會預備自己晚餐,而藉此在準備食材跟煮飯的同時,可以認識很多人,看看他們煮的食物,交換食譜或是一起用餐之類的。這天晚餐,我跟兩個韓國人以及一對瑞士父子同桌一起用餐。

因為在韓國公司工作過,我很容易就跟韓國人聊開。不過他們的名字我實在沒啥用心在記,韓國名字真的很難記,因為他們不是金先生、不是李先生、也不是朴先生。噗哧!畢竟這三個姓佔了全國人口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了!也就是說看到個韓國人,叫他金先生大概有三十趴以上的機率是不會錯的。
我在伯恩的時候買了一瓶小瓶威士忌,本來是要帶去少女峰,很冷的時候暖身用的。不過,晚餐的時候還是忍不住把它拿出來,一半就沒了。
我,還真是酒鬼啊!
吃完了晚餐,我回到了房間,有三個年輕小伙子正在喝酒。於是,我便拿出剩下的那半瓶本來準備拿上山的威士忌。
「我可以加入嗎?」我問。很像A片中的術語,個人覺得。
十分鐘不到,我的酒已經沒了。所幸他們三個有兩瓶伏特加跟一瓶耶嘎麥斯特,不吝嗇的幫我倒滿。三個小夥子聲稱他們是從德國來的,可是卻操的一口他娘的好英文。很奇怪的是,雖然他們喝著耶嘎麥斯特,但是口中卻是一直聊嘻哈音樂跟一些美國的搖滾樂團。
「德國人?」我心想,「歪國人都是很NICE的,應該不至於會騙我,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果真,幾杯黃湯下肚,其中一個在我再三詢問之下,跟我說:「看在你這麼帥的份上,我就跟你講吧!」不過我想,我的部落格讀者一定不會相信他這麼講,所以我還是改成:「看在你這麼好相處的份上,我就跟你講吧!」
總而言之,就是他跟我說其實他們三個是美國空軍外駐德國。但是這算是秘密,不能隨便跟人講,因為看在我太帥,喔不,太好相處,所以才破例跟我說。其實,被一個軍隊中的男人說帥挺是恐怖的,因為我必須整個晚上穿牛仔褲並且皮帶繫緊著睡覺,不然,雖然是冬天而且在阿爾卑斯山,菊花還是有可能開得很燦爛的。
聊到十一點左右,我們最後決定去外面的酒吧或夜店續攤。禮拜天的晚上,在瑞士,我已經沒有期待了。果然,走遍了全鎮,只有一間酒吧開著,而且十之八九都是男人。
空軍,進去了。
而我,回旅館了。並且整晚抓著繫緊皮帶的牛仔褲睡覺。
嗯~格林德沃,很MAN,目前我遇過最MAN的小鎮。就在阿爾卑斯山。
急凍人
因為一早就需要去少女峰,七點就起來了,所幸褲子還是穿著的。噗!吃完了早餐,跟空軍說個再會,背著二十公斤的行李就去車站了。格林德沃上少女峰車站(歐洲最高的火車站,三千四百公尺)的車票相當的昂貴,我因為有火車通行證已經打了折扣,但是來回還是要價一百二十美元左右(OS:又要吃麥當勞跟義大利麵了)。
天氣很冷,格林德沃的早晨大概是零下十度左右,地下的雪大約積了四十至五十公分厚,路邊的小樹也按照樹枝的層次疊了一層一層的雪。天色還沒完全亮起,不過山峰後陽光已經慢慢探出頭來了。峰頂的雪霧被陽光照射的亮白,跟沉積在山上卻沒有被照射到的暗白,呈現了明顯的對比,也讓這景色更美。
一堆人拿著滑雪用具在車站旁邊等著最早班次的火車,好上少女峰前的一個滑雪場克蘭謝爹。小火車噗噗的來了,一堆滑雪客一擁而上,笨重的樣子很像企鵝。少女峰小火車總共分成三段:一段是茵特拉肯到格林德沃或是拉屋特屁魯能,第二段是格林德沃或是拉屋特屁魯能到克蘭謝爹,最後一段是從克蘭謝爹到少女峰站。我的行程計劃是從格林德沃到克蘭謝爹再上少女峰站,然後從少女峰站下來到克蘭謝爹再轉另一邊的路程到拉屋特屁魯能最後下到茵特拉肯,最後在茵特拉肯住一晚(OS:好像繞口令喔)。
我到克蘭謝爹停留大概十分鐘,這是一個專門滑雪的小鎮大約在海拔兩千五百公尺,溫度又比在格林德沃又更冷了幾度,我只覺得我衣服不夠厚。不過,一個背包,要塞冬天的衣服,又要塞夏天的衣服,還有電腦、單眼、小腳架、以及書等等的鳥東西。衣服至少夠到沒被凍死就已經很好了,更別說奢望穿現有的衣物去滑雪了。所以計劃就是上少女峰站,看看走走,就這樣。吃吃喝喝也不用說了,荷包不夠厚,背包裡面有三明治,認命點。
換了最後一段的小火車上了少女峰站,到了歐洲最高的火車站,也看到了歐洲最高峰。景色什麼我就不說了,瞭望台挺不錯的,點了根菸,雖然很冷,有零下二十六度,但是至少還有建築物擋住了風。會冷是必然的,誰叫自己前一天貪杯好酒把準備好暖身的威士忌喝掉了呢!嘖嘖!
少女峰站還有一些景點,如冰宮啊、歷史博物館、一些古怪的東西,一項令我終身難忘的就是冰原探險了。打開了一道門,有一個冰原讓你走出去,然後可以爬上一個小山丘,上面有寫什麼歐洲最高峰或是瑞士國旗啥小朋友的。我覺得很有趣,便走了出去爬到了小山丘上。無奈,風雪交加,以及零下二十六度的摧殘,我走出去的時間不三分鐘我就跑了回來。真的是用跑的,因為我覺得我多待兩分鐘我就結冰了。回來到室內,我的手整個是凍僵的,甚至還有點痛,一層毛手套根本不夠禦寒。所幸本大爺聰明,用跑的回來,不然可能應該躺在急診室或是停屍間了吧!
就這樣,被凍慘回到了大廳,我發現有他們有在賣韓國的辛拉麵(泡麵,就是那個我在印度把我朋友家裡的泡麵都吃完的那種),剛好來一碗香噴噴的熱湯麵,真輸胡啊!
(PS:其實我猶豫了很久要不要買,上山的火車票太貴了。泡麵要價六歐元。小小一碗泡麵,我進口來賣算了,賺死!)
湖中城
下山坐車走拉屋特屁魯能的時候被三個韓國女生搭訕,都不正,實在沒啥興趣陪她們聊太多。不過一個聽說我是在三爽公司上班過,她也跟我說她是三爽的,而且是A死地艾的。看來年紀有點大了,大概三十多歲,一個人來歐洲度假,看來韓國的女工程師要找對象也不簡單。
拉屋特屁魯能,小城鎮,四周的山壁跟冰刺挺壯觀的。把三個韓國女生丟下說我要去亂逛一會,但是卻又沒什麼可逛的,就在旁走走看看,亂照照相。等了約二十分鐘,小火車便出發前往茵特拉肯。
茵特拉肯東西邊都是湖,原意就是「湖的之間」,左一個湖右一個湖,被包夾的意思。是一個很平靜,沒什麼特別的小城市,由於位於上阿爾卑斯山滑雪的關鍵地理位置,故此遊客不少都在此歇腳,因價錢有稍微比山上便宜。
茵特拉肯青年旅館的十人房整個晚上只有一個巴西人跟我而已,他會說一點點的西班牙文,而我聽得懂一點點的葡萄牙文。兩個人就開始用西文混葡文交談,雖然語言不同,但是卻仍然能互相聽懂,並無所謂牛頭不對馬嘴的狀況。巴西人是從德國過來度假的,他是醫生,去德國做一些交流的工作,打算在那裡待上三個月。
他跟我說星期六晚上茵特拉肯這間青年旅館,人超多超好玩的。青年旅館變成了酒吧兼夜店兼炮房,一堆美國人還有一堆南美洲來的人都變成了醉漢。原來其實瑞士的週末,如果找對地方還是有樂子的,並不是每一個地方都一樣。以後如果有人要去瑞士狂歡週末,茵特拉肯絕對是最適合的地方。這間青年旅館叫做Balmers Herbege,位於市中心,週末的夜晚是最有名的夜店之一。
千萬千萬,別去伯恩過週末,跟我一樣失望的機率挺高的。
雖然茵特拉肯東西邊都有湖,不過我實在懶得過去看。晚上用完義大利麵的晚餐,巴西人便找我出去走走。不知道是正在飄雪的關係,還是我剛從零下二十六度的荼毒回來,一點冷的感覺都沒有。應該是因為下雪的關係啦!我的身體應該還沒這麼快就能適應冷天氣的。
巴西人跟我走到市中心的廣場,他拿出了一台爛相機,叫我幫他照相。拍攝夜景,用那爛相機,拍出來的畫面挺糟糕的。其實蠻想跟他說,我的相機照夜景還不錯,要回去拿嗎?然而由於,這間旅館沒有置物櫃,我也不敢隨意把相機拿出來。總是該提防一下新認識的人,東西被偷了多不值。話說我有帶一台小台的傻瓜相機,是專門帶過來用在怕被偷怕被搶的地方。不過,我忘記帶充電器了,而電池在印度結束後就已經沒電了,實在有夠智障的。
他一路叫我幫他拍照,一路跟我說「我沒很喜歡照相,這些照片都是要拍給妹看的啊!那些傻妞看到你在歐洲瑞士,就一定會以為你很有錢。」
「原來巴西妞都很好騙」,我心想「我四五月也要去,我也多拍一點好了。」
禮拜一晚上,茵特拉肯四處都沒東西,路上幾乎一個人都看不到,像座死城一樣。因此我們逛了一下,巴西人照相照完,就回青年旅館了。這個時候才九點剛過。旅館中有桌球檯跟撞球桌,我們便來了場國際交流的桌球比賽。我如果說我故意讓巴西人贏,別人一定不會相信,所以我還是說我輸了好了。
就這樣,結束了這漫長的一天,隔天一早,就要動身前往德國慕尼黑了。這就是我在瑞士的最後一個晚上,湖中城飄著雪,像是灑著紙片歡送我離去。
一個人旅遊的好處
次日清晨,天未亮,我便起程前往車站。從茵特拉肯到琉森可以坐知名的黃金列車。這是一種觀景列車,車窗較大,看的比較清楚,價錢稍微比普通火車貴些。由於我拿著歐火通票,坐這車是不用額外付費。不過不但時間有特地的時刻表,而且行駛速度也較慢,而且別人說最漂亮的那一段並不是茵特拉肯到琉森。所以我還是及早坐普通火車去琉森吧!
琉森也是一個湖邊的小城市,位於茵特拉肯東北方。網路上很多人都推薦,到瑞士一定要到琉森,說那裏非常的漂亮。的確,漂亮歸漂亮,琉森有湖有山有河,還有老城鎮中心跟城牆。老城鎮中的牆上都有一些彩繪,挺漂亮的。不過,也因為東西挺雜的,我實在找不到他獨有的特色。
在這裡,我必須說,每個人在旅遊想看的東西不一樣,往往別人推薦的,不一定你會喜歡。有的人喜歡看風景,有的人喜歡文化,有的人喜歡食物,有的人喜歡夜生活,人人不同,因人而異。這也是為什麼常常會有一群好友出去玩,而發生爭執而鬧的不愉快的原因。人多口雜,意見絕對不同,而且很難一致。因為是一個團體,所以必須尊重其他人的意見。
我記得在二零零九年九月的時候跟一群朋友去綠島,三台車從台北開到台東。回程的時候,因為我是司機,想趁還沒開累的時候趕快回台北。但是同行的其他人,卻在沿路的一些景點跟吃東西上面浪費時間。開到花蓮的時候,大約是五點左右,我精神很好,想說繼續開到宜蘭的時候再吃晚餐。然而,前面的車,卻沒詢問我們的意見就在花蓮停下找尋食物,而且很堅持的要去找一家什麼鬼包子店。我想說大家一起的,念了幾句,也無法拒絕,畢竟還有載人。繞了一大會兒,包子店沒找著,結果最後跑到夜市去,而且在一家八十元牛排館用餐,那時已經六點半了。我整個氣到不知道該說什麼,第一個是浪費時間,第二繞了這麼久居然跑到八十元牛排館來用餐。
在這裡我又不得不提到我那個叫做阿諺一臉衰樣的的朋友,因為是他帶頭的,所以我把氣發在他身上。不過其實我也知道這不完全是他的錯,不過當有人很白目再吵說要吃什麼的時候,帶頭的還是該詢問一下大眾的意見啊!而且我自己也沒有很堅持的一定要回去,所以固然自己還是有問題。吃完結束加上亂買東西,起程的時候已經是八點出頭了。也因為疲勞,在蘇花公路的時候,差點出了車禍,真的是驚險一瞬間。
同年十一月,我跟一個挪威人叫做「馬力五四」去菲律賓背包,結束後打算一起回台灣。我們本來在長灘島待了八天,最後一天要走前,我把行李都收拾好,去酒吧提醒他該走了的時候。他忽然跟我說,「我想多留幾天耶!」我聽到傻眼,最後一刻他才說要留下來,那訂好的機票怎麼辦?我跟他說,「我不想多付錢耶!」他為了說服我,他說他幫我付重新購買的回程機票。鑒於同進同退的義氣觀念,我屈服了,但是並不代表我想要這麼做。
更扯的是,到了第二次要走的前一天晚上,馬力五四又跟我說,他又想要多留兩天。最後,我仍然自己離開了菲律賓。而他第一次重新購票的錢,他有點裝死說他經濟短缺,我想說就算了不跟他計較了。
所以,其實我很喜歡一個人自己旅行,因為自己一個人,想要做甚麼就做什麼,不會有人在旁邊干擾你。背包客旅行,真的是一個人最方便,想去哪就去哪,想改變行程就改變行程。兩個人以上,就開始複雜化了。馬力五四的案例,雖然僅僅只有兩個人一起旅遊,但是仍然有造成另一個人的不便的情況。
琉森,在我逛了兩個小時後,已經覺得這城市我沒啥好逛的,我便搭了火車離開,前往蘇黎世。而在蘇黎世等車的時候,在城市中隨便繞繞,便離開了瑞士,前往德國慕尼黑。而慕尼黑,也不是我一開始在計畫旅程中的一個城市,但是現在卻在我的行程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轉站點。
一個人旅遊,自由自在,像隻小鳥一樣,想飛到哪就去哪。
PS:拉屋特屁魯能原名Lauterbrunnen,因為我太想念我家小狗屁魯了,所以中譯成如此,不然應該是拉屋特布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