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四日,酒醒時已經八點半了,我爬的起來是因為隔壁床的人吃完早餐回來的時候把我吵醒了,如果沒有他,我想我會錯過跟莎拉一起去出遊的一天。用完早餐大概是九點半,莎拉跟我便啟程前往福森,離慕尼黑大約火車兩個小時,位於羅曼蒂克大道的一個小鎮。
在火車上跟在整個旅途,莎拉跟我漫天說地的聊了很多事情。她跟我說她旅遊的故事,我也跟她說我旅遊的故事,旅行總是這麼多事情可以講的。她在歐洲總共打算待三個月,目前她已經經過了兩個月了。其他詳細的東西我不太記得了,不過特別的是我記得她一開始跟我說她有男朋友,但是後來又跟我說沒有,這點讓我很不解。我們的互動始終都還不錯,也不知道有沒有來電,但是我卻也沒有越軌,一直保持很尊重的心態。說實在的,很不像平常的我,或許我應該做球給他的。
莎拉是個蠻奇怪的女孩,其實我不太能夠了解他的思路。我一向喜歡在跟人相處的時候了解對方的思考邏輯,根據不同年齡、不同文化以及不同的生長環境來推論對方心裡在想什麼。我沒有學過心理學,不過我很喜歡猜測對方真正的含意。所為知彼知己,百戰百勝,我認為這很有趣,在很多事情上面都有幫助。
聊著聊著,我們到了福森。
浪漫的古堡
福森最出名的就是新天鵝堡了,一座童話故事裡面的城堡。這座古堡跟睡美人以及迪斯尼的城堡都很有關連。從福森火車站坐巴士只要十分鐘左右就到了。一條道路環上山去,道路兩旁都是白雪覆蓋著的樹木。可以選擇走路或者是坐小馬車上去。我們選擇用走的,比較浪漫。
雖然說是德國的冬天,但是當天出太陽,讓我覺得有點熱,流了些汗。因為雪也有點融了,所以路上都是雪水,走起來挺不順的。陽光打在莎拉的臉上,「你這樣還蠻美的!有陽光女孩的味道。」我調笑她。「少來了!你白痴喔!」莎拉笑著回我。
莎拉不喜歡被拍照,我拿相機一直沿路照相,她都刻意側面避開相機的鏡頭。
走著走著,看到白雪掩蓋著山壁,忽然一時興起,跟莎拉說「你把名字寫上去,拍個照留做紀念吧!」她也很配合的寫了莎拉的英文字母,站在旁邊乖乖的給我拍,像個小女孩似的。
上山的路沒很長,大約二十分鐘,我們就從叢林中隱約看到城堡了。
買票的時候,有安排講解的時間,所以我們必須在外面等到進場的時間,我們便在城堡外的小椅子坐著吃點東西。其實我也不知道,旅行的時候有人陪伴總是不錯的,所以心中有一絲絲的感到喜悅。
莎拉問我這裡結束後要去哪,我跟她說我是夜車要去漢堡找朋友。有個一兩年沒見面的女生朋友,叫做「愛噱你」昨天在FB留言說他在漢堡工作,剛好我也在巴黎認識的德國人史帝芬也是在漢堡,所以就一次順道去找他們兩個了。莎拉有點羞澀的低聲說「或許,我可以跟你去喔!」我以為她只是說說笑,當時並沒有很在乎。
新天鵝堡,德國的一個皇帝砸大錢蓋的城堡,結果蓋好了沒享受幾天就掛了,不知道算不算是被詛咒過的城堡。裡面不准照相是我唯一的遺憾,因為它很美。雖然門票挺貴的,不過也算是值得了。
我們離開新天鵝堡大概四點,到火車站的時候,莎拉說她很餓就跑去買了個得國有名超大的Bretzer。還不錯吃。
快到慕尼黑的時候,莎拉醒了,並且再一次跟我說她明天會去漢堡找我,這個時候我才知道她是認真的說要來。我有點訝異也有點驚奇,真的不能理解她到底在想什麼。
回到青年旅館,我們便一起訂了漢堡的房間,不過還是青年旅館啦,十人一房的那種。其實真還有點後悔,為什麼沒有做個球給她說一起睡一間啊!我只能說,我不知道他想要什麼,我也不知道自己想不想跟他怎樣。
當晚,我便啟程了,出發坐夜車過去漢堡。我跟她約好在那裏見面。說掰掰的時候,並沒很捨不得,因為我知道我們隔天會再見面。
到了漢堡是早上,訂的旅館剛好在火車站旁,旅館由於還太早還無法check in所以就把東西丟著便出發去布萊梅,離漢堡兩個小時的小鎮(要好好運用歐洲火車票咩)。
布萊梅是德國童話故事街道中的一個城鎮,許多小路都挺有特色,很多色彩並且很可愛。還有一座銅像是驢子上有一隻狗,狗上面有隻貓,貓上面有只公雞。史帝芬後來跟我說,這是布萊梅的象徵銅像,挺有意思的。
布萊梅能看的東西也挺少的,歐洲的小城鎮,多半的景色就是有一條河、教堂、銅像、市鎮廳、博物館跟廣場。不想付錢逛博物館,所以大概就這樣,繞了一個小時半,我就覺得逛完了。
其中比較好笑的是,在廣場的時候想說來德國一定要品嘗一下德國的香腸啊!就買了兩條,香腸夾麵包。吃的時候旁邊很多鴿子,一直在看我吃。我覺得他們好像狗,尤其是當你把麵包拿起來左晃右晃,他們的眼神就一直隨著麵包的移動開始飄動。我假裝掉了一塊到地上,一群鴿子跑過來搶著吃,好像十年沒吃過東西一樣,搶得你死我活的。最後看著他們苦苦哀求的眼神,我把香腸解決後便將快吃完的麵包捏成削削,用一招天女散花灑了出去。
身為一個有為的青年,日行一善是應該的。
漢堡作客
回到了漢堡,下午先在德國的超市買了一瓶大瓶的『耶嘎麥斯特』,放在窗外,(天然的冰箱啊!),一瓶一公升的也才十二歐,超級便宜的!然後我便史帝芬約好了六點半在旅館碰面。漢堡的地上,因雪融的關係,結了一層的滑冰,非常的滑,我又沒有雪靴,所以走路是用滑的,一不小心很容易就滑倒了。我想這就是人們覺得下雪不方便的原因之一吧!
等史帝芬的時候,莎拉碰巧也到了,整個房間就是我跟莎拉兩個人(羞)。愛噱你也跟我說今天她有空一起出來,不然她隔天要去馬德里玩了。所以我們就四個人一起出去吃飯,吃德國的亞洲菜。就因為我跟史帝芬說要比較便宜的食物,看來亞洲菜不管在哪裡都是最便宜的。
我們從旅館先逛到了史蒂芬自己創業的淨水器小店,他跟我稍微講解一下他正在做的生意,然後我們就去吃飯了。史帝芬也有個朋友加入我們的行列,是中年的德國人。
普通的菜色,奇怪的口味,這是我對德國的亞洲菜給的評論。德國人吃飯不能沒有搭配啤酒,不然他們就不叫做德國人了。我跟愛噱你因多年未見閒聊著,她說她現在改變很多了,不怎麼去夜店,甚至還信教幾乎每個禮拜都去做禮拜。真的很神奇,她以前並不是這樣的人。
我們在這餐廳結束後,便換了個地方小酌一下,因為愛噱你不能待太晚,隔天她一早的飛機去西班牙。很普通的一間酒吧,沒什麼特別的,算是比較年齡層偏高的人會去的。史帝芬的一對中年情侶朋友也去了,他邀請我們這裡結束後,去他們家喝酒。我想我在旅館還有一瓶耶嘎麥斯特,所以就答應他們,並且把酒帶過去。
接著就跟史帝芬一起去她朋友家了,一群德國中年人,說實在的我不知道我在那裏幹嘛的,就是一種經驗吧!他們人都很好,也很好笑。他們教我怎麼喝耶嘎麥斯特,冰鎮加冰塊稀釋。耶嘎蠻濃的,我跑了一天也蠻累了,幾杯下肚很快就醉了。我們大概六個人,喝了兩手啤酒,半瓶耶嘎。
他們說我如果醉倒了可以睡在那裏,不過我喝醉了我還是會硬撐到回家,這也算是我喝酒的一種優點吧!不夠信任的人的家,我不會在那裏睡覺。在台灣,我喝到醉死,會再他家睡覺的,大概用單手可以數的出來吧,不然真的是用爬的還是會回家。
記得有一次,我左手手腕因為摔車受傷,還沒好的時候出去喝酒,隔天回來右手手腕也受傷了。我嚴重懷疑是我喝醉的時候,爬上樓的樓梯連滾帶爬,右手跌倒的時候撐到了。我還有大學朋友在喝醉的時候,一直跟隔壁的酒客說要PK,結果被人打。雖然沒怎樣,不過事後想起來挺好笑的。那次事件發生的時候,我也醉倒了,而且宿舍寢室二一三號房,我爬到一一三號房樓下的人的床上。還大便沒對準,大到馬桶外面,在廁所睡著,事後一直被朋友笑。
所幸命大,活了二十七年都沒有發生什麼太大的意外。更因為喝酒,人生多了很多故事可以跟人分享。喝酒真的是很快樂。
我在喝到快睡著的時候,就離開了,我跟他們說,實在不想睡在他們那裏,打擾他們會很不好意思,便離開了。走回去的時候路上還濕濕滑滑的,真的挺危險的,下雪真討厭。最扯的是我還迷路,手上拿瓶耶嘎麥斯特跟路人問路,走路搖搖晃晃的很像醉鬼,哈哈!
其實雖然喝醉了走回家不過我還是很小心,注意周遭有沒有心懷不軌的人走過來,不時的往後面看有沒有人跟著,等等的細節都很注意。畢竟到了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小心為上,最怕就是發生什麼意外。在台灣,因為安全,很多人走路都沒有看後面的習慣。在這裡小弟要建議一下,身為一個專業的背包客,眼觀四方耳聽八方是必要的。
到了旅館,因為也很晚了,我怕吵到莎拉,我輕喚:「莎拉!莎拉!你睡了麼?」莎拉回我:「嗯!你回來了!」她拉著我的手。
隔天一早跟莎拉想去參加免費的步行觀光團,可是出門前莎拉一直再拖,到那裏的時候都鳥獸散了。有點小不爽,不過算了,畢竟她也一路跟我到這麼遙遠的地方了。我們就講好各自做各自的事情,因為她說她想去逛街買什麼東西,我想去城市裡胡亂走。現在想想或許他是故意拖到無法參加那個團的,然後跟我獨處要我陪她去逛街嗎?哈哈!應該是我想太多!
我在漢堡市區逛啊逛啊,一個人,聽著IPOD中的音樂,看著歐洲風景以及建築。大街小巷都被封在冰裡,地上的冰真的很滑,好幾次都差點跌倒。禮拜六早上也沒什麼太多人,只能說這種鬼天氣誰想一大早出來啊。一個人在這種冰天雪地的日子自己閒逛,挺寂寞的,應該把莎拉一起拉過來才對。
逛了幾個小時,便去超市的熱食部買了根德國大豬腳,真的份量超大,好像大概四歐還是五歐吧。回hostel吃完就補眠了,畢竟前一天跟那些德國人還是喝到兩三點,實在有夠累的。
下午莎拉也回來了,房間來了一堆人把十人房都擠滿了,其中有個香港人叫做「豺」,跟我們聊的比較來。其他是一堆蘇格蘭的小鬼,說其中一個人生日來德國慶生的,還跟莎拉說很沒禮貌的話,叫莎拉送給壽星一個打飛機當做生日禮物。能夠說這種話也真的是他娘的夠屌,超低級的,我也是透過莎拉偷偷私下跟我講我才知道的。
大概五點左右,史帝芬傳訊給我找我去喝一杯,說他晚一點要出城。我們就在旅館附近的小酒吧喝了一杯,就好好道別了。畢竟有緣,在短短旅程中能認識也還有機會跑來這裡找他,他也很感動。
晚上,莎拉跟我兩個人就自己準備了點東西在旅館的廚房煮東西吃,豺說他沒喝過耶嘎麥斯特,我就把他叫來廚房跟我們一起,順便喝個一杯。然後我們三個人就擠在小小的廚房一起煮菜,喝兩杯酒,準備晚上在去漢堡的紅燈區雷本棒(Repperbahn)好好玩一下。
在國外玩的時候,通常PREPARTY是很重要的。因為酒吧的酒相對起來很貴,所以先在家裡喝一下再出去可以省很多錢。
其實我們本來是想參加城市的夜生活旅遊團,可是我們又因為莎拉換衣服還是洗澡錯過了時間,只好去第二個點看會不會碰到他們。不過,到了第二個點的時候,還是沒有遇到。所以我們三個人就自己跑到附近的小酒吧在那邊喝酒,跑完了一個小酒吧再換到另一個小酒吧,也沒有在地人帶,我們自己執行我們的Bar Crawl。
Bar Crawl在歐洲是一種很平凡的週末活動,顧名思義,就是從一個酒吧爬行到另一個酒吧去。因為歐洲大城市夜生活都會很集中在一個區域,所以附近很多酒吧,這樣子一直換地方可以到很多不同的點玩。
我們在第二個酒吧,一個小小的愛爾蘭酒吧玩的很開心,中間也認識了兩個英國佬加入我們的行列跟我們玩。一直喝一直喝,吧台旁邊的德國中年老頭還很高興開了一支酒請我們喝。我實在不太記得中間的內容了,十杯酒下肚後能記得內容也蠻不簡單的。我只記得我們玩得很開心,中間有跟莎拉還有大家一起跳舞。
玩著玩著不知不覺也就三四點了,我們一路滑著雪(冰很滑!XD)過去港口旁邊看看風景,吹吹冷風。其實我很想回旅館了,但是一行人出來,還是一行人一起回去。常常有時候一群人出來,少數就要順從多數的決定,你不想按照其他人的方式來行動,你就是不合群的人。所以,雖然委屈,我還是勉為其難的跟了去。
趴踢喝了酒,在冰天雪地中,看著堤岸的光線反射,這麼接觸大自然,還是我第一次。畢竟通常在台北,應該是去吃早餐或是去唱歌了!不然最多也就是在墾丁春吶,結束後在小灣喝酒,不過那時候人多到吵得要死,哪有什麼大自然可言啊!
最有樂子的HOSTEL
次日早晨,我醒了,也準備動身離開了,我給莎拉一個擁抱,這段旅行很感謝她有陪我。我們一共相處了五天,但是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我要去法蘭克福坐飛機去美國了。阿美利加,我要來了!
法蘭克福的青年旅館就在火車站對面,過個馬路就到了。我到法蘭克福的時候已經很懶了,根本懶得去逛,因為感覺歐洲的城市,就那樣子,逛來逛去都嘛差不多。我選擇留在旅館中,有個義大利人叫做「屎帶髮糯」,在旅館的小酒吧跟我聊天,他也會說西班牙文,所以我們也聊得很愉快。我跟屎帶髮糯說我這幾天都喝太多了,我今天實在不是很想再喝了,況且我手中的歐元剩不多,我不想去提款。他說好,我們把你包包裡面那瓶耶嘎麥斯特幹掉以後我們就別喝了。
晚餐我煮了個速食義大利麵吃完了後,就在小酒吧旁邊用用電腦點杯啤酒休息。旁邊也有個阿根廷三十多歲的女生長期住在歐洲,叫做「依涅絲」,她說我的西班牙文阿根廷口音比她重太多了。我相信我是,我在阿根廷可是走平民路線呢!
大概八點過後,旅館的酒吧人開始變很多,一群一群的人進來用餐喝酒,我也聽到旁邊一堆西班牙口音的西班牙文。接著,一個男人拿著一把吉他進來,原來是駐唱歌手。這駐唱歌手也真了不起,自彈自唱一把吉他就讓場面變很HIGH,我們這桌有義大利人、阿根廷人、阿根台灣人、以及隔壁的小儸儸們,就很開心的唱歌起來了。
屎帶髮糯跟我把耶嘎麥斯特幹掉了後,我的就酒癮上來了。
果然,不出三分鐘,看周遭的氣氛這麼好,真的忍不住了,拿著我的提款卡,走到樓下就提了錢。「嘿!朋友們!我有錢了!可以繼續喝啦!科科!」
這個晚上,真的是我到那天為止在所有所有的HOSTEL裡面,玩的最開心的一天。剛剛那些小儸儸們我還是介紹一下,其中有智利人「法蘭西斯哥」、巴西人「廢男多」、義大利妹「來摸那」、蘇聯妹「阿災蝦米名」x 2。另外還有兩桌是西班牙人,正妹超多的,一群從馬德里來,一群從巴塞隆納來。我們唱歌又打鼓,玩的很開心,我喝多了就開始每個桌子都跑去玩一下,跟那邊的正妹聊聊天,反正都講西班牙文。老實說,在場不會講西班牙文的好像一隻手數的出來,真的是比西班牙還西班牙!反正我六月要去西班牙所以我跟西班牙妹留了廢死不可說好六月去的時候再找她們玩。
就這樣唱到十一點左右結束後我們又去外面買了啤酒去房間繼續喝,就這樣我們一行人在小房間中喝酒玩遊戲,玩到後來我真的很茫了。我看到巴西的廢男多跟義大利的來摸那開始喇機。我心想「廢男多應該真的快要來摸那了!」所以我就回自己的房間睡覺去了。
隔天起來,整個頭是暈的,因為我飛機也很早,其他人也都還沒起床,所以也來不及跟他們道別我就要走了。
飛往美國的班機真的檢查很嚴格,坐一趟飛機要檢查個兩三次是要死啊!就這樣,我跟我的背包,又前往一個我以往陌生的地方,紐約。
這不是阿美利加淘金遊,而是阿美利加花錢遊。